集體林權改革解決產權問題

2022-08-19 20:58:24 字數 339 閱讀 3616

昨日,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指出,集體經營基本合理的,要求對林子明確產權,通過股份制,均股均利到戶,解決林地產權問題。

賈治邦表示,總體原則要求,把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和林木的所有權,能承包到戶的,一定要承包到戶。如果有歷史遺留問題,靈活地根據不同情況,尊重歷史,面對現實,經過和農民討論,把它處理好。

賈治邦強調注意檔案規定,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林地所有權第一次分離,是承包經營權。經營權前面加了“承包”兩個字,這就是必須要承包給本集體的農戶。這是第一次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,叫做承包經營權。這是初始產權的分配,它體現了平等,就是村上的農民人人都平等享有該權力。

【作者:馬玉榮 **:****】

(責任編輯:張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