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梯是一棟住宅的附屬設施,屬於全體住戶的公共裝置之一,本棟住宅的所有居民都有義務維護電梯的正常運作。那一樓要交電梯費嗎?一樓不坐電梯不交電梯費合適嗎?對此,一樓住戶表示有點迷糊,今天帶大家尋找相關答案。
按照規定,一樓住戶要交電梯費。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,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權利,承擔義務。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。簡單說,“業主可以不用電梯,享用這部分共有的權利,但不能以不坐電梯為由拒絕履行維護電梯正常執行的義務。
小區電梯屬於業主的公共財產,而電梯費分為維護費和電費兩部分。部分地區,因一樓業主基本不使用電梯,可以不用繳納電梯的電費。但電梯維護費並沒從公共設施維護費分離出來,仍屬於公共財產,那就應該像其他公共設施一樣,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其維護費。
其實,一棟樓裡的共有部分遠遠不止電梯,還包括外牆、樓頂平臺、走廊、地下空間等等,它們共有部分之間、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間就像人的身體部位一樣,是相互關聯、密不可分的。所謂“遠親不如近鄰”這是鄰里之間和平相處準則之一。